1930年2月18日,冥王星被发现。1938年2月18日,中日武汉空战,五烈士牺牲。接下来
按照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沧气领办〔2023〕15号)要求,为减轻重污染过程,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2023年2月17日8时至19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最好能够降低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提示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能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1.工业企业管控措施。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工业企业严格落实橙色预警减排措施。
2.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工业企业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有特殊要求的严格按照减排清单车辆管控要求落实。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物流(除民生保障类)、料场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本市及外埠牌照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实施绕行措施,不得进入城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承担急救、抢险等任务,挂新能源牌照及本市未更换新能源牌照的新能源汽车除外)。
3.面源管控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禁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和洒水等清洁频次。
根据《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沧气领办〔2023〕15号),经河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批准,我市于2月17日8时至19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1.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提示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能采用佩戴口罩、缩短户外上班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最好能够降低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以及产品的使用。
4.倡导企业和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1.工业公司管控措施。按照河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工业公司严格落实橙色预警减排措施。
2.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不再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工业公司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有特别的条件的严格按照河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车辆管控要求落实。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物流(除民生保障类)、料场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3.面源管控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禁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和洒水等清洁频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察,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应急管理局要协助做好生产工序不可中断的重点企业在应急减排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业公司不发生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期间,要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清单,分类施策、分级管控,绩效分级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可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和项目,应充分保障正常生产,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于每日17时30分之前,将本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上报生态环境局应急办。
2月10日上午,沧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赵宝良主持召开党工委会议,开发区组织部部长李月雷传达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学习李治义部长讲话精神。
据悉,李月雷此前担任沧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科长,长期从事事业单位编制改革的研究和管理工作,多次参与沧州市重要机构编制改革工作,在机构编制改革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上有着非常丰富经验。
据沧州经济开发区网站消息,此前担任沧州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部长的是杨海鹏。杨海鹏,男,汉族,1963年6月生,大学本科学历,党员。现任沧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从沧州开发区官方网站公开的领导干部履历看,杨海鹏长期在沧州经济开发区工作,从事组织人事工作15年之久,直至此次去职开发区组织部长。现杨海鹏仍担任沧州市开发区副调研员,按年龄结构看,杨海鹏至2023年6月,即将届满60周岁,达到副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退休年龄,此次人事任免,或是正常的新老更替,按照党员领导干部的年龄要求,下一步恐无继续提升机会。
2007.08—2011.06 沧州开发区工委组织部部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长;
2011.06—2016.11 沧州开发区党工委副处级组织员兼组织部部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2016.11—2018.12 沧州开发区党工委副处级组织员兼组织部部长;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逐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不止步、服务各类企业再加力的精神要求,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沧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行政权力事项做清理的通知》(〔2023〕-9)文件,我局对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做了进一步的削减、优化,详细情况见附件。
交管动态:此处新增94处电子监控;中心城区每日1172人在40个路口开展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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